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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召开区县民宗局、市级民族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

发布日期:2017-05-01浏览次数:字号:[ ]


4月16日,市民宗委召开区县民宗局、市级民族社团、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委主任会议、全省宗教局长会议及全市统战部长暨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7年度民族宗教工作。

会上,市民宗委与各区县民宗局、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民宗办,市级民族社团、市级宗教团体签订了2017年目标责任书;市民宗委副主任康建武同志宣读了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为获得“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的榆中县兴隆山道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清真寺颁发了获奖证书。市民宗委副主任谢立宏、康建武同志分别安排部署了全市2017年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最后,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凯同志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既有普遍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现实问题,也有倾向性问题。全市各区县民宗局、市级民族社团、市级宗教团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真正把底子搞清楚,把问题搞准确,把原因搞明白,把制约工作的瓶颈找出来,逐一认真破解,切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会议强调,全市各区县民宗局、市级民族社团、市级宗教团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宗教工作、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及全市统战部长暨民宗局长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重点任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把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党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精心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和领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市级民族社团、市级宗教团体要组织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学习,区县民宗局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组织好区县宗教团体的学习。

会议要求,各区县民宗局、市级民族社团、市级宗教团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策引领,强化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大力宣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形成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学习,积极澄清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存在的模糊认识,为广大干部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落实政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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