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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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市清办: 根据《兰州市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兰转改办发〔2018〕17号)精神,现就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网上社会评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8 年10月12日9:00开始,2018年12月31日16:00结束。 二、评议方式 参加评议有两种方式: 1.登录网页进行评议。登录中国·兰州门户网站(http://www.lanzhou.gov.cn)或中国兰州网(http://www.lanzhou.cn),进入“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评议”栏,阅读评议公告,点击“我要评议”,输入个人信息,就可以进入满意度评议表页面,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 2.通过手机进行评议。搜索关注“中国兰州网”或“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的“作风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评议采取无记名形式,由参加评议者在“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评议档次栏内选一个档次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并可在意见建议栏,对参评对象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请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网上评议,网上社会评议得分,按一定权重计入全市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考核评议结果,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