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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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9-14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度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归口市委统战部,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职责,共设置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法(信息)科、民族文教科、民族经济科、伊斯兰教工作科、佛教道教工作科、天主教基督教工作科,按规定设置了机关党总支。

2019年末人员编制41人,实有行政在职38人;离休1人,临时聘用 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08.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12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两个共同”项目纳入我委预算,纳入后对原有涉及民族工作、民族专项补助的特色优势民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等项目预算进行了整合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0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12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两个共同”项目纳入我委预算,纳入后对原有涉及民族工作、民族专项补助的特色优势民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等项目预算进行了整合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6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0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12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两个共同”项目纳入我委预算,纳入后对原有涉及民族工作、民族专项补助的特色优势民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等项目预算进行了整合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64.41万元,占53.74%;项目支出744.22万元,占46.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8.6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9.12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两个共同”项目纳入我委预算,纳入后对原有涉及民族工作、民族专项补助的特色优势民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等项目预算进行了整合及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12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两个共同”项目纳入我委预算,纳入后对原有涉及民族工作、民族专项补助的特色优势民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等项目预算进行了整合及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74万元,占89.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24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未纳入社保,社保缴费未支出;二是省下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结余交回;三是宗教事务专项有结余交回财政。

2.教育支出2.41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额执行,不超预算开支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90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系省下资金,严格按省下预算数额执行,不超预算开支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3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5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5人未纳入社保,应缴社保费用全部交回财政所致。

5.卫生健康支出36.47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在职人员退休后停止了医保缴缴费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在职人员退休停止了公积金缴费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38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晋升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30万元,津贴补贴107.17万元、奖金13.93万元、伙食补助45.15万元、绩效工资7.1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46.82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6.47万元、其他社保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31.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95万元。公用经费7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晋升测算基数相应增加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3万元、水电费2.93万元、取暖费3.91万元、差旅费5万元、福利费6.35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培训费2.41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32.1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1万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4.19万元,主要是用于2019年度朝觐带队人员境外工作期间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额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0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带队工作人员增加和物价上涨人均所需费用增加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市党委年内无车辆购置费发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额执行,无超预算开支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车辆购置费用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车辆老化维护费增加所致。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城市兄弟单位前来洽谈交流工作人员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接待费用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测算系数增加及物价上涨所致。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6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3万元、水电费2.93万元、取暖费3.91万元、差旅费5万元、福利费6.35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培训费2.41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32.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加测算基数增加所致。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内未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不超预算支出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6.55万元,购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户外宣传项目制作、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特色技能学习、创建活动举办等服务7项支付经费43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无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及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4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宗教事务专项、办公设备购置费、物业费、因公出国经费、信息化项目、民族工作专项等6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679.3万元;省下其他民族事务费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64.9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4.9万元。其中:省下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64.9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2019年根据年初预算绩效申报,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在资金使用时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对专项资金全面实行绩效管理,依照规定执行预算,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做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 1608.63 万元,自评结果为“良”。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执行根据年初预算绩效申报,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在资金使用时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对专项资金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依照规定和工作计划有序执行预算,确保存在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做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

(二)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组织对部分重点项目和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行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1.重点项目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699.64 万元,其中: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和宗教事务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 634.74万元;省下民族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 涉及资金64.9万元。

2.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预算支出1608.63 万元,自评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19年绩效自评报告.docx
         2.19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3.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绩效自评表.xls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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