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 的建议。
2.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民族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
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委委员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
4.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
5.贯彻落实全市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嵌入式社区建设;负责民族成份变更审核审批管理;负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
6.指导市级民族社团、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市级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在民族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牢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协调市级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应由政府解决的相关事务。
7.指导区县民族宗教部门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事件,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工作,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我委共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法科、民族文教科、民族经济科、伊斯兰教工作科、佛教道教工作科、天主教基督教工作科、并按规定设置了机关党总支。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兰州市清真食品执法队。
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末编制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5人,事业5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人员26名,工勤5人,事业4人,离休1人,退休2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99.51万元,支出总计1,299.5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88万元、增长2.19%,支 出增加27.88万元、增长 2.20%,主要原因是养老改革完成后社保缴费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99.5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10万元,占54.87%;项目支出 586.41万元,占45.1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9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7.88万元,增长 2.19%。主要原因是养老套改后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交回财政。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7.88万元,增长 2.19%。主要原因是养老改革完成后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交回财政。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6.27万元,占 9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交回财政及人员变动;教育支出 1.72万元,占0.13%,与年初预算数相同,无金额增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4.69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改革完成后社保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19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上调;住房保障支出 55.64万元,占4.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在职人员2014年至2018年少缴纳的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45.50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离休费等。公用经费67.60万元,较上年增加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车改车补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车补、离退休公用经费等。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朝觐带队工作人员、出访人员和出国经费测算数据上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0.49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沙特朝觐带队工作人员6人及外出交流1人开支,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朝觐带队工作人员、出访人员和出国经费测算数据上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时间久,车辆修理保养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民宗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交流来访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团组,7;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车保有量为1;国内公务接待3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2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 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车补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29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对个人的交通补贴增加及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服务、民族运动会的组织服务等。较年初预算减少3.81万元,减少2.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结余交回财政。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8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共组织对物业费、购置费、清真食品管理大平台运维费、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民族运动会、会议费、省下民族专项资金等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41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8个项目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6.41万元,执行数为58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 产出和效果:一是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二是毅力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三是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发展;四是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提升了工作效率;五是组队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有力宣传了兰州改革开放的新成果,展现了兰州市各民族群众的精神风貌;六是进一步加强了市级宗教团体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进度不够均衡,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二是个别项目预算不够精准,项目执行阻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监管和督导,有效改善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全过程中建立月度督导制度,确保预算执行合理有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 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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